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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口罩等医疗品提价多地出手深圳刚发劝诫书

2020-01-23 01:17:34  阅读:1895 作者:责任编辑NO。邓安翔0215

口罩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22日电 22日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医疗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告诫书要求,坚决杜绝以下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是医疗药品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二是医疗药品用品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恶意控销、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三是医疗药品用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四是医疗药品用品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行情报价,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行情报价秩序。

此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开展与新型肺炎防范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加强对N95型口罩、红外线人体体温计、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相关品种的监管,重点对是否为合法企业生产、是否从合法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是否售卖未经批准进口、无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深圳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肺炎疫情相关品种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微信号

多地监管部门打击口罩涨价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案例增多,多地监管部门对疫情相关商品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22日,湖北市场监管局对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行为进行重点监管,要求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维护口罩等医用商品正常的市场行情报价秩序;经营者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囤积居奇,操纵市场行情报价;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推动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大幅上涨。

同日,北京市场监管局发布市场行情报价行为提醒书称,北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行情报价,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来源: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

21日,上海市场监管局指出,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出现价格持续上涨和脱销等情况,对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格外的重视并快速反应。对相关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20日,广东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市场行情报价监管工作的同时,着重关注涉及防控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迅速查处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22日早上,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关于有网友反应口罩哄抬价格的问题,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正在了解核查中。同时,提醒所有小伙伴们,关于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价格动态,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囤积居奇,哄抬口罩价格的将严厉打击,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在紧急行动保障口罩供应。

各地对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有规定:

广东明确,根据《价格法》,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存在上述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按照《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则部署开展全面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情报价秩序的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湖北明确,自本警示发布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予以从重处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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